第8章 不卖,只租(1 / 2)

在这里遇到苏念汐,路途很是意外。

按照正常情况,她此时应该在南湘卫视,准备下一轮《谁是歌者》的守擂赛吧?

苏念汐美目圆睁:“你是说除了《中学时代》和《红蔷薇》,还有其他歌?”

路途想明白了一些事情,也不再沉闷了:“嗯,要多少有多少,要什么风格有什么风格,英语和炎夏语歌曲都行……诸如日樱语、棒卦语等其他语言,这个要等等,我得现学……”

“噗~~”顾桥楠差点没忍住笑出口水。

这尼玛,敢情你刚刚的“沉闷”是在为吹牛逼打腹稿?

对于路途的“坦白”,苏念汐也并不怎么当回事。

出道六年了,有才华的人何其多?

但更多的是盲目自信的人。

不过鉴于对刚刚两首歌的喜爱,她还是尝试着开了口:“《中学时代》不太适合我,但《红蔷薇》你能卖给我么?我想当新专辑的主打歌。”

“不卖!”

路途的回答,斩钉截铁。

“啊?”苏念汐满心失望。

“嗯?”顾桥楠不明所以。

路途眨眨眼:“我只会租。”

苏念汐不解,但总算又有了一丝希望,赶紧道:“租?什么意思?”

路途了解过炎夏音乐圈关于作品及对应版权的某些潜规则。

他要突破“传统”,打破“桎梏”。

资本那一套,在我这里——不好使!

我,路~~外星人~~专业抄手~~外挂持有者~~途说的!

“只要没什么问题的歌手,我会将歌曲的完整版权租给他\/她\/们!”

“其一,合同具体年限、是否续约视情况而定!合约生效期间,作品版权产生的全部附加收益均归歌手本人,除租金外,我不增收任何费用!”

分个屁成,全尼玛阴阳合同、作假数据、谎报瞒报错报……我才懒得跟你们扯筋过孽呢。

“其二,承租方千万别‘乱来’,尤其是触及法律底线、造成公共道德危机等原则性问题。否则我哪怕赔钱,也会强制解除租赁合约。”

我拿出来的作品,首首抗打!本来就是抄的,就算偶尔会改编,但拿给“坏人”挣钱~~你不如杀了我!

“其三,承租方自行负责与自家签约公司的沟通协调工作,我不想被牵扯其中,呵呵……因为,我一旦发疯,桀桀桀桀桀……”

说到这里,路途看着一大一小两个美女脸上的惊恐表情,赶紧粲然一笑。

“放心,我一般不会发疯。”

也是,都尼玛被现场击毙了,还有啥看不透的?

顾桥楠显然很懂行,问题直指核心:“平台公司,恐怕不会允许自己的艺人把持版权吧?作品不火还无所谓,一旦爆火,情况恐怕会失控!”

苏念汐倒是眸子一亮:“楠姐,如果是我这种级别的艺人呢?”

顾桥楠闻言,骄傲地揉了揉苏念汐的小脑瓜子:“别说级别了……哎哎哎哎哎,这么一说倒还挺巧嘿!小汐,你不也是么?一旦发起疯,那是地裂天也崩!”

路途耸耸肩,没看出啊,柔柔软软、纤纤俏俏的苏念汐还挺刚?

苏念汐此刻全然没有天后的风范,跟个小女泼皮似的摇头晃脑。

哎呀呀,天后称号,代表的东西太多了——最明显的就是“逼格”与“风范”。

她身体不累,心累。

也唯有两处场合,她才会展露这种小女子模样。

自己家,以及顾桥楠这里。

……

“路途,那我暂且相信你说的吧,嘻嘻。”

苏念汐又开始苍蝇搓手了:“快说说吧,《红蔷薇》卖~~租多少钱?”

她倒是没想太多,路途一个新人创作者,再贵还能超过炎夏那几位大神?

诶诶诶,不对,不对,不对不对不对!

版权!

版权!

最重要的版权!

租赁合约期间,完整版权归承租方!

这就值钱了。

按照常规,公司持有版权的情况下,歌手去哪里唱、唱什么、唱多久都是由公司说了算。

最终依照通告次数、通告金额按固定比例拿提成。